三十六卷。清宝廷(1840-1890)撰。宝廷字竹坡,清宗室,满洲人。同治进士,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,与黄体芳,张之洞等主张请议。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。典试福建,归途经浙江,纳榜人女为妾,还朝自劾罢。
三十二卷。宋刘弇(1048-1102)撰。刘弇,字伟明,吉州安福(今江西吉安县)人。元丰二年(1079)进士,复中博学宏词科。初知峨眉县,改太学博士。元符中,除秘书省正字,历实录院检讨。龙云乃弇所居乡
不分卷。明闵珪(1403-1511)撰。闵珪一作阚珪,字朝英,乌程(今浙江吴兴)人。天顺八年(1464)进士,官至南京刑部尚书,左都御史。为明代名臣,以不肯阿服刘瑾告归。卒谥庄懿。有《闵庄懿集》,收入
三卷。唐李肇(详见《翰林志》)撰。原名《国史补》。最早著录于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,分上、中、下三卷,晁公武《郡斋读书志》、马端临《文献通考》均著录为二卷。清人周中孚《郑堂读书记》认为“二”是“三”字之误
一卷。《遗稿》 一卷。清万梦丹(生卒年不详)撰。梦丹,原名品匊,字篆卿,江西省德化人,安徽知县万兆霖五女,翰林院编修蔡殿齐之妻。本吟稿、遗稿共辑诗七十二首。今有清道光二十四年(1844)嫏嬛别馆刻《国
一卷,附《补钞》一卷。清桂馥撰。参见《说文解字义证》。是编为桂氏读段氏《说文注》的札记,各条下间加按语,有纠正段注之处,亦有引申段注之处。例如:“俦”字下段注:“自唐以前用‘俦侣’皆作‘畴’,绝无‘俦
八卷。明王叔承(1537-1601)撰。王叔承,初名光胤,以字行,更字承父,又更字子幻,自号昆仑山人。江苏吴江人。是集凡十卷。前六卷为诗,乃江苏无锡陈以忠所刻。后二卷为杂文,为浙江乌程(今吴兴)范应期
十二卷。清林伯桐(1775-1844)撰。林伯桐,字桐君,号月亭,广东番禺县(今广东广州)人。举嘉庆六年(1801)乡试,由拣选知县改就教职,道光二十三年(1843)八月选德庆州学正,二十四年十二月卒
十二卷首一卷,清刘斯誉修,路顺德纂。刘斯誉,江西南丰人,进士,知县。路顺德(1777-1862),字应侯,号松坡,广西融县人。嘉庆二十四年(1819)举人。著有《人镜录》、《捕蝗法》等书,与当时广西著
五卷。明张练(约1556前后在世)撰。张练,字伯纯,武功(今陕西咸阳西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进士,官至湖南按察司佥事。著有《太乙诗集》。其集刊刻于万历年间,共五卷,另有《诗余》一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