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北溪字义》。
一卷。清汤宗干编。汤宗干,光绪末年任新泰县知县。此志乃奉学部命,各县纂乡土志,为历史地理科之参考。《新泰县乡土志》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石印本。全书一卷,分为:历史、政绩录、兵事录、耆旧录、人类、氏
二卷。南宋魏了翁撰。魏了翁生平事迹详见《周易要义》。此书为魏了翁随笔札记之文,多辨证经义之语。书中谓“哉生魄”,当作“霸”,霸、魄二字有异;“昭”为“韶”音,不始晋讳,皆合于《说文解字》之旨。但书中也
见《素问直解》。
一卷。后魏刘芳(详见《毛诗笺诗义证》条)辑。清马国翰撰。马辑本只六条,有得有失。其有,“云卜赴也,赴来者之心”。此为得也。赴从卜声。《诗·大田》“秉畀炎火”,《释文》“秉”,“《韩诗》作卜,卜报也”。
十二卷。清沈钦韩(详见《春秋左氏传补注》)撰。钦韩博闻强识,曾作《裴氏三国志注释地理》八卷、《水经注疏证》四十卷,对古今郡县废置沿革素有研究。此书是对《左传》地名的研究专著,对先儒旧说有所补正,特别是
五种,六卷。民国张鹏一(详见《关陇丛书》)编。该书收傅干、傅巽、傅嘏、傅玄、傅咸五人著作。傅干,汉代人。傅巽为三国魏时人。傅嘏(209-255),三国魏时哲学家,字兰石。傅玄(217-278),详见《
二卷。清王鸣盛撰。此二卷是李时春从王鸣盛的《尚书后案》中截取其所附后辨单行刊刻而成。此《尚书辨》乃专攻《尚书孔安国传》及孔颖达的《尚书正义》而作,其上还有李时春的评语,间及沈彤和钱大昕。此书为王鸣盛对
六卷。附补遗。清邹安辑。邹安,原名寿祺,字适庐,浙江杭州人。卷一载钟、铎、句、鑃八十六器;卷二载鼎、鬲、甗二百三十器,补遗五器;卷三载敦、彝、簠、簋、豆、登、碗、盏三百九十六器,补遗五十三器;卷四载盘
一卷。清黄奭(生卒年不详)撰。黄奭字恩抡,甘泉(今江苏扬州)人。是书辑录为《说文》等书所引的周代迄乎南北朝之间小学方面的言论或著述,凡四十八家一百一十四条:《史篇》三条,楚庄王说一条,孔子说七条,韩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