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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韵一得

三卷。清末劳乃宣撰。劳乃宣(1843-1921)字季瑄,号玉初,自号矩斋,又号韧叟,浙江桐乡县人,祖籍山东阳信。同治十年(1871年)进士,先后补南皮、完县、吴桥、临榆、蠡县、清宛等县知县。清末任京师大学堂总监督。精等韵字母之学,主张推行简字拼音,著《简字全谱》、《京音简字述略》等书,并奏请在南京设立简字学堂。1913年读书统一会制定“注音字母”时,多采其说。另著《等韵一得》三卷、《等韵一得补编》一卷,为系统阐述等韵学理之最早著作。《等韵一得》作于光绪九年(1883年),重订于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。癸未自序云:“光绪癸未(1883年)客天津,潘君笏南、洪君述轩以等韵见问,取所定谱示之,灑然领悟,亟劝笔之于书,因厘为十谱,各系以说为‘内篇’;录平昔讨论之语为‘外篇’,以俟知者。专重人声而不尚考订,所以别乎古韵今韵也。专主时音而不悖旧法,所以通乎古韵今韵也。”《戊戌又识》曰:“是编作于癸未客天津时罗稷臣观察见之,谓通于中国音韵,于习学外国语言文字事半功倍。以此作为有益于西学,劝付剞劂。……今岁权宰清宛,受代后,沈子封太史来主畿辅学堂讲席,以时方讲求西学,亦持罗君之论,力促梓行。会返任吴桥,下邑事简,因以暇日寻绎旧闻,重加审订,授诸手民。……”从两文可以了解此书著作与付梓过程。本书分内外两篇。“内篇”专列各谱,其目录为:《字母谱》第一、《字母简谱》第二、《字母分配古母谱》第三、《韵摄谱》第四、《韵摄简谱》第五、《韵摄分配韵部谱》第六、《母韵合谱》第七、《四声谱》第八、《四声分配韵部谱》第九、《四声清浊举隅谱》第十。“外篇”则论述等韵源流及音理等问题,其目录为《字母》、《韵谱》、《四声》、《双声叠韵》、《反切》、《射字》、《读法》、《杂论》。外篇所论颇多精要之语。“内篇”以三大纲为根基,劳氏说:“凡音之生,发于母,收于韵,分属于四声;母也、韵也、四声也,是为三大纲。”关于声母,他说:“母之目,有喉音、鼻音、舌音、齿音、唇音,其别五。舌齿唇又各有重轻,其别八。喉音独为一类。鼻以下各分四类:曰戛音、透音、轹音、捺音,其别二十九。二十九者,又各有清浊,其别五十八。”《字母谱》是一个声类表。清浊之外,他又以戛音、透音、轹音、捺音区别声母的发音方法。以喉音、鼻音、重舌音、轻舌音、重齿音、轻齿音、重唇音、轻唇音区分声母的发音部位。关于戛、透、轹、捺,赵荫棠《等韵源流》云:“戛类实含有塞声与塞擦声两类,其所以可合为一类者,因均为不送气之故;透类亦含有塞声与塞擦声二类,其所以可合为一类者,因均为送气之故;轹类含有擦声与边声二类,而边声与擦声微觉不类,劳氏在《外篇杂论》上已言之;捺类含有鼻声与擦声二类,此两类实不相似,除非将‘微’母之音值假定为鼻声之m,‘日’母之音值假定为鼻声与擦声混合之。恐劳氏之见不及此耳。”《字母谱》列字母五十八个,清浊各二十九个。《字母简谱》则把浊音合于清音之内。把声类分为重音和轻音两类。《字母分配古母谱》将五十八母与三十六字母比较,注明各属三十六字母中的哪一母。关于韵母,劳氏云:“韵之目有喉音一部、喉音二部、喉音三部、鼻音部、舌齿音部、唇音部、其别六。每部分阳声阴声,喉一部复有下声,其别十三。十三者又分四等;曰开口、齐齿、合口、撮口,其别五十二。”劳氏又把五十二摄简化为十三摄。这十三摄所列之谱即为《韵摄简谱》第五。劳氏又把五十二摄与中古韵类比较,成《韵摄分配韵部谱》第六。并把喉音一类称为“直喉”,收〔i〕一类称为“展辅”,收〔u〕一类称为“敛唇,收〔η〕一类称为“穿鼻”,收〔n〕一类称为“抵腭”,收〔m〕一类称为“闭口”。这是采用清毛先舒的叫法,为后来词曲家所普遍采用,如清戈载之《词林正韵》。开、齐、合、撮四呼,劳氏又依据《字母切韵要法》称为开口正韵、开口副韵、合口正韵、合口副韵。《母韵合谱》第七是一部等韵图。此谱横列声母,标明其为喉、鼻、舌、齿、唇等音,下注清、浊;再注以戛、透、轹、捺;下隶所分字母。纵行列十三韵母。横行的一个声母之内,再分四行,于图下分别注明开齐合撮四呼,再下一行再标明该声母属于三十六字母中的哪一个字母。声韵交合处列拼切出来的字,有音无字之处则列出两个字(按反切原则)以表明其读音。《四声分配韵部谱》第九,是把十三类韵分配于平上去入四声之内,以与中古韵类相比照。《四声清浊举隅谱》第十,则侧重区别同韵同调的字,因清浊的不同而产生的送气不送气的差异。劳氏所列各谱条理分明,审音精细;但有守旧倾向,比如保留〔-m〕尾,平声不显分阴阳、保存入声等,与实际语音皆不一致。《等韵一得》有光绪戊戌(1898年)吴桥官廨刊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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