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律佩觿
八卷。清王明德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明德,字金樵,高邮人。官至刑部陕西司郎中。《读律佩觿》成书于康熙甲寅年(1674年)。书中记载当时实行的清代律例,分类编辑,并分别进行阐释。附有《洗冤录》及《洗冤录补》。《洗冤录补》还杂记异闻、鬼神、医药等项内容。《四库全书》将其列入子部法家类存目中。
八卷。清王明德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明德,字金樵,高邮人。官至刑部陕西司郎中。《读律佩觿》成书于康熙甲寅年(1674年)。书中记载当时实行的清代律例,分类编辑,并分别进行阐释。附有《洗冤录》及《洗冤录补》。《洗冤录补》还杂记异闻、鬼神、医药等项内容。《四库全书》将其列入子部法家类存目中。
八卷。清胡必蕃修,贺友范纂。胡必蕃字又宣,湖北孝感县人,出身举人,康熙十年(1671)任知县。葺学宫,修邑乘,革派,抚恤民困,招流移以实田畴,称为贤令。康熙十年胡必蕃为知县后,聘贺友范主纂邑县志。志书
一卷。清赵承恩撰。承恩字省庵,江西金溪人。是篇大旨以王阳明为宗。认为大学乃大人之学,所以使天下人明通公溥。“亲民”的“亲”字不作新解,亲民乃视一家之人如一身,一国之人如一家,天下之人如一国,新民只是亲
十二卷,清徐文靖撰。文靖曾著《禹贡会笺》。是书作于孙之騄考订竹书以后,亦因伪沈约注为之引证推阐,首仿司马复补《史记》例,作伏羲神农纪年,题曰前编,而自为之注。多据毛渐伪三坟,殊失考正。次为杂述,述竹书
五卷。清毛奇龄(详见《仲氏易》)撰。奇龄尝语其门人:“《尚书》事实乖错,如武王诰康叔、周公居洛邑、成王宁周公、周公留召公,皆并无此事。”奇龄有见于此,欲注《尚书》而未及,乃取旧时杂记编为此书,凡一百四
见“辨字诀”。
一卷。清施彦士(详见《春秋朔闰表发覆》)撰。该表据嘉兴人徐发所订天元历理,推断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共三十四次。该书收入作者所著《求己堂八种》中,有道光十二年(1832)刊本。
二十二卷、附《养生月览》二卷。宋周守忠(生卒年不详)编辑。周守忠号松庵,生平事迹不详。平生注重养生,特搜集有关养生宜忌等事,按月编录成书,取名为《养生月览》。后在此基础上广为搜录,撰成《养生杂纂》,全
十卷。不著编著者名氏,但标车书楼选刻。卷首有陕西金溪聂文麟序,称养恬集辑古名公牍札,溯周而下,迄于宋、元,莫不详加订正。亦不知养恬为何人。所录皆可谓不伦。如《左氏传》所载诸辞命问答,如薛侯长滕之类,特
十六卷。明汪某撰。汪某佚名,新安人。书前有汪庚序,以为此书为道昆作。以道昆万历十四年(1586)所刻《弘明集》、《广弘明集》字体证之,该书亦为万历年间所刻。书中纪年止于万历元年(1573),成书必在万
六卷。清黄维翰撰。黄维翰,(1866-1930)字申甫,江西崇仁县人,光绪二十一年(1895)进士,授兵部主事、总办职方司、派办处、兵学馆等处事,曾任黑龙江呼兰府知府、龙江知府。著有《呼兰府志》、《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