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卷。朝鲜丁若镛(1762-1836年)撰。丁若镛字美庸,一字颂甫,号茶山,又号与犹堂,罗州人,官至承旨。丁若镛为朝鲜李朝时期的文学家、哲学家,实学派的集大成者。丁若镛一生著述多达二百余卷,总名为《与
六卷。清梁珪(约1671年前后在世)撰。梁珪,字至铉,号雪园,福建长乐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曾客游江南、两湖、江西等地。工于诗。此集前有其友袁奂的序言,称其诗作于康熙三年(1664)。六卷依次为《灵峰草》
四卷。清同治五年(1866)户部奉旨增修。是书首列同治五年九月二十日部奏增修筹饷事例和现行常例、请行文各省遵照的奏折。是书根据咸丰元年以来办过的成案,整理归纳为《筹饷事例》若干条。分为元亨利贞四卷。前
一卷。明喻国人撰。此书说朱熹不懂《易》中“十年”、“三年”、“七日”、“八日”之旨,以及讼卦九二爻辞“三百户”之数。乃撰此书以明之。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。如屯蒙为反对卦,以二卦合,屯居下蒙居上,屯二爻为
一卷。德国汤若望(1591-1666)撰,意大利国罗雅谷(?-1638)订。汤若望1622年来华。罗雅谷一作罗雅各,字味韵。明崇祯十一年卒于北京。《明史·意大里亚传》称:“崇祯时历法益疏舛。礼部尚书徐
三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元吴景奎(1292-1355)撰。景奎字文可。兰溪(今属浙江)人。曾为浙东宪府掾刘贞从事。后署兴化县儒学录,不就,卒于家。黄溍撰其墓志,深相惋惜。此集为景奎子履与其门人黄琪所编。其
见《关尹子》。
六卷。不著刻者姓名。该帖为元代大德年间刻帖。据卷首尾之文字,可知此帖假托为宋代最著名官帖《绛帖》的重摹本而刻,但该帖所载诸帖皆取于宋淳化刻帖,卷数与《绛帖》亦不符,且各卷之文字内容不相关联、次序错乱,
二十八卷,清黄式度、王廷桢修,王柏心纂。黄式度,字阑丞,湖南善化(今湖南长沙)人,举人,官汉阳知县。王廷桢,江苏无锡人,副贡,继任知县。王柏心,字子寿,湖北监利人,进士,官刑部主事。邑志修于乾隆十三年
十二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元郑元祐(1292-1364)撰。元祐字明德。遂昌(今属浙江)人。曾任浙江儒学提举。卒于官。元祐家本遂昌,而流寓平江四十年。因而其集名称侨吴。(元祐另有《遂昌杂录》,名遂昌,以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