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四卷,首三卷,清姜大定修,尹袭澍纂。姜大定,字可堂,安徽怀宁人,同治五年(1866)任安福县知县。尹袭澍,字雯轩,益阳人,举人,曾任安福县教谕。姜大定任县令后,取阅旧志,悉阙修已垂五十年,欲以续辑
一卷。清汪荆(1794-?)自撰。荆字松樵,山东陵县人。嘉庆二十一年(1816年)举人,历官高陵、宁陕、长武、山阳等县知县。此编分年系事,记至道光二十三年(1843年),记家事、读书、历官等事,每事系
六卷。清蓝光策撰。光策字子彦,四川资阳(今四川资阳)人,光绪十四年戊子(1888)举人。著有《启秀堂文集》等。光策对西方的国际公法有所研究,以中国古代经典比附国际公法,认为《春秋》一书,是孔子自撰的法
见《宣和遗事》。
十三卷。明梅鼎祚(1553-1619)编。鼎祚字禹金,安徽宣城人。守德子,以古学自任,诗文博雅,王世贞尝称之,申时行欲荐于朝,辞不赴,归隐书带园,构天逸阁,藏书著述其中。有《才鬼记》、《青泥莲花记》、
二卷。唐代释吉藏撰。吉藏生平事迹详见《华严经游意》辞条。《三论玄义》是吉藏居扬州慧日道场时应杨广之请于仁寿二年(602)所作,用以总叙《中论》、《百论》、《十二门论》三论的要旨。全书内容分两大部分:一
十二卷。宋杨万里(1127-1206)撰。杨万里生平详见《诚斋易传》辞目。是集为杨万里文集。分为三十二类。将《诚斋易传》、《千虑策》中之语摘录为标题,各加批点,刊行于世。据集中注可见此集并非完书。虽刊
六卷,清黄大受修,黄步青纂。黄大受,字可轩,广西靖西县人,清末增生,民国三年(1914)任上思知县,光绪二十五年(1899)参予修纂《归顺直隶州志》。黄步青,广西上思县人,清末增生。康熙二十三年(16
二卷。明唐枢(生卒不详)撰。唐枢,字惟镇,归安(今浙江省吴兴县)人,明嘉靖年间(1522~1566)进士,授刑部主事,以疏请明正妖贼李福达罪被斥为民,隆庆初复官。年少就学于湛若水,并深受王守仁“良知”
六卷。《文略》二卷。明朱宪(1525-?)撰。朱宪为辽王朱植六世孙。初封句容王,嘉靖十九年(1540)袭封。隆庆二年(1568)以罪降庶人,国除。此编《岁稿》刻于嘉靖三十五年(1556)。时宪三十二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