鹿洲公案
二卷。清蓝鼎元(详见《平台纪略》)撰。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,共计24篇。蓝鼎元号“鹿洲”,故名。有《鹿洲全集》本。
二卷。清蓝鼎元(详见《平台纪略》)撰。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,共计24篇。蓝鼎元号“鹿洲”,故名。有《鹿洲全集》本。
一卷。岛田翰撰。岛田翰,日本近代著名目录学家。光绪二十一年至三十二年间(1905-1916),岛田翰游历我国江南,数度前往皕宋楼。当时陆氏亡故多年,其子不耽此道,所藏渐失,岛田翰为之叹惜,后经他鼓动,
六卷。清赵绍祖撰。赵绍祖(1752-1833),字琴士,安徽泾县人。著作有《金石文抄续抄》等。本书前无序目,后有嘉庆十四年(1809)其弟赵绳祖作跋。由此可证此书成于嘉庆年间。书中诸跋,自岣嵝碑起,至
一卷。唐王士源(生平事迹均不详)编撰。旧本题周庚桑楚撰(不确)。庚桑楚之名,始见于《庄子》。据《庄子》外篇《庚桑楚》记载:“老聃之役有庚桑楚者,偏得老聃之道,以北居畏垒之山。”晋司马彪、郭象等据此认为
二十九卷。清汪廷儒编纂。汪廷儒,仪征人。此篇共二十九卷,分为:卷一至卷十江都人,卷十一,卷十二甘泉人,卷十三至卷十五仪徽人,卷十六至卷二十高邮人,卷二十一至卷二十四兴化人,卷二十四至卷二十八宝应人,卷
六卷。清姜兆锡(详见《周易本义述蕴》)撰。兆锡认为,蔡沈尊朱熹之嘱作《书集传》六卷,但因朱子早亡,该书未经其一一是正者颇多,故著《书经参义》以纠正蔡传之误。其所纠正,计有经文错互篇简者二条,错分段落者
一卷。清何西夏撰。本书卷首有序。在注释体例上,分《虞书》、《夏书》、《商书》、《周书》来分别加以解释。对每篇或释大义,或只解释一字一句,均出于己意,没有引用他人之说,但大多解释肤浅,没有什么新意的阐发
四卷。明沈彬(约1402-约1461)撰。沈彬,字原质,武康(今浙江德清县)人。明正统七年(1442)进士,官至刑部郎中。彬为官以强干著称,不以诗文自鸣于世。其遗稿多所散佚。是集乃其没后百余年,明隆庆
不分卷。葡萄牙人徐日升(1645-1708)、比利时人安多合撰。徐日升为葡萄牙耶稣会士,1672年来华,为康熙帝音乐教师,曾一度继南怀仁为钦天监正。著有《耶稣会士徐日升关于中俄尼布楚谈判的日记》等书。
一卷、广辟寒一卷、销夏补 一卷、辟寒补 一卷、销夏再 一卷、辟寒再一卷、寒、夏合再 一卷。明周诗雅(详见《南北史钞》条)撰。此书本于陈继儒《销夏》、《辟寒》二书,更著此以推衍之。其编拾丛杂,较之陈继儒
十四卷。清宋保(生卒年不详)撰。宋保字定之,号小城,高邮(今属江苏)人。廪贡生,尝师事王念孙,好声音训诂之学。宋氏以为徐本《说文》多失六书谐声之旨,特撰是编以补其不备。是编一依《说文》次第为十四卷,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