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湖南药物志》。为土儿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指外邪侵犯诸腑所致的心痛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九:“诸腑心痛,难以俛仰,小腹上冲,卒不知人,呕吐,泄泻。……诸腑涉邪所致,病属外所因。”参见心痛条。
病证名。《医学六要·头痛》:“食郁,右关寸脉滑而实,症兼呕吐恶心,心下痞闷,或痛或寒热如疟,乃食郁头痛也。”治宜消导二陈汤加山楂、厚朴、枳实、神曲等味。参见伤食头痛条。
与疏郁理气义同。详该条。
证名。见《赤水玄珠》卷三。指眼珠痛,参见目痛条。
孕育在母体内初期发育的幼体。详胎条。
谿同溪。见八溪条。
见肯堂医论条。
耳聋的一种。指肝火上扰所致的耳聋。《医学六要·耳》:“肝火,左脉弦急而数,属肝火。其人必多怒,耳鸣或聋。”治宜平肝降火。选用龙胆泻肝汤、聪耳芦荟丸等方。参见耳聋条。
指食动物的生肉引起中毒或变生他病的邪毒。《备急千金要方·解食毒》有“治食生肉中毒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