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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代官方设立的专门经营药品的机构名称。始建时名“卖药所”,1103年改为此名。1114年又更名为“医药惠民局”。
【介绍】:见严用和条。
刺法用语。见《难经·七十九难》。与迎而夺之对举。指补法要顺着经气,以补益不足。
【介绍】:见魏鉴条。
见《分类草药性》。即刀豆,详该条。
出《本草纲目》。为食茱萸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广西中草药》。为穿心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苏州本产药材》。为石见穿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痧法备旨条。
即拯阳理劳汤,见该条。
针刺疗法之一。指在刺入穴位的针具上,用电针机通电,将电流刺激和针刺结合起来的治疗方法。我国在解放前就有报道,近年来应用更为普遍。临床操作时,选取两个适宜穴位,进针得气后,即可按电针机使用要求给予电流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