痧证之一。指患痧兼有入水即吐者。《痧症全书》卷中:“吐痧,汤水入口即吐,研伏龙肝泡水澄饮即定,药亦以此水煎,用金四方。”
类中风病证之一。因悲哀过度,精神消耗,肺气闭郁化热而引起的类中风证。
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集八方。炒黄连、芜荑、神曲、炒麦芽各等分。为细末,米糊为丸,梧桐子大,每服十至二十丸,空腹白开水送下。治小儿呕吐不食,腹胀成疳,或作泻不止,或食积脾疳,目生云翳,口舌生疮,牙龈腐烂,
【介绍】:见丁锦条。
【生卒】:1196~1280【介绍】:金元时针灸学家。字汉卿,后改名默,字子声。后人有称为太师者。广平肥乡(今河北肥乡)人。在蔡州(今河南汝南)遇名医李浩,学习铜人针法,学成后回到原籍,从事医疗和教授
男性外阴部下垂的囊状物,内有睾丸、副睾和精索等器官。
流注病的一种。因跌扑损伤,或产后恶露未尽,瘀滞经络,湿热毒邪乘虚而入,结而为肿,形成本病。初起局部肿胀,触之坚痛,皮色微红或青紫;继而皮色焮红灼热,并可向周围蔓延,伴有恶寒发热,骨节疼痛等症。久后成脓
指人体头面部的孔窍,眼、耳、口、鼻等。头面为诸阳之会,故称。马莳《灵枢註》:“七窍者,阳窍也。”参见七窍条。
病名。《奇效良方》卷六十四:“饮痫为病,此患吃食不知饱,忽然连三五日不甚思食,手足搐动,多自梦寐中作,食之太饱,亦便发作。”参见痫、食痫、五痫条。
《素问》篇名。齐与剂同,限剂、分剂的意义。本篇强调要根据病的部位而确定针刺的浅与深,必须有限度和分部,不然就是违反刺法,故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