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院院判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书名。1卷。清·刘吉人撰。刘氏认为在需要调理的慢性病中,“内有伏邪为病者,十居六七,其本脏自生之病,不兼内伏六淫,十仅三四”(见自序)。书中分别阐述伏燥、伏寒、伏风、伏湿、伏暑、伏热的证治较详。此书有
《痧胀玉衡》卷下方。射干、桑白皮、马兜铃、桔梗、薄荷、玄参、天花粉、贝母、枳壳、菊花、金银花各等分。水煎服。治痧似伤风咳嗽。若咳嗽甚,加童便饮。
指阴、阳、气、血亏损。《温疫论》下卷:“凡人大劳、大欲、及大病、久病后,气血两虚,阴阳并竭,名为四损。”四损的病人,即使感受的疫邪不严重,但由于正气亏虚,不耐攻邪,故治疗困难,预后较差。
白苔为主,舌尖灰苔而舌根黄苔的舌象。为湿热之候,如舌根黄而苔腻,目黄,小便黄,宜用茵陈蒿汤加减治疗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证名。出《灵枢·淫邪发梦》。又名肺气实。指肺经邪气盛实的证候。《诸病源候论·肺病候》:“肺气盛,为气有余,则病喘咳上气,肩背痛,汗出,尻阴股膝踹胫足皆痛,是为肺气之实也。”参见肺病、肺实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医学集成》卷二。即酒齇鼻。详该条。
《证治准绳·类方》第六册方。桃仁(去皮,炒)、当归尾(酒洗)各一两,牛膝(酒浸)四两,赤芍药、生地黄(酒洗)各一两五钱,川芎五钱。为粗末,以甜水十盅,炭火慢煎至二盅,加麝香少许,分四次,空腹服。治死血
①心的代称。心在五行属火,故称。《素问·气交变大论》:“岁水太过,寒气流行,邪害心火。”一般以心火称心,多指心阳。②心热火旺的病证,属阳热内盛的病机。心火内盛,势必上炎而扰及心神或内损心阴。参见心火亢
【介绍】:见赵献可条。
即血脱气脱。详该条。